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关于平潭综合实验区共享电瓶车企业经营服务2023-2024年度(第二次) 考核结果的通报
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关于平潭综合实验区共享电瓶车企业经营服务2023-2024年度(第二次) 考核结果的通报
根据《平潭综合实验区共享电瓶车管理暂行办法》(岚综管规〔2022〕14号)的相关规定,区交通建设局牵头各相关单位,联合对平潭综合实验区备案的六家共享电瓶车经营企业组织了2023-2024年度(第二次)共享电瓶车经营服务考核工作,按规定程序汇总形成了考核结果。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关于平潭综合实验区2023-2024年度(第二次)共享电瓶车经营服务考核结果:
(一)平潭综合实验区德古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哈啰出行),考核得分为56.3,考核授予“红牌”。
(二)晴天出行(平潭)有限公司(青桔单车),考核得分为20.4,授予“红牌”。
(三)平潭综合实验区骏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美团单车),考核得分为58.4,授予“红牌”。
(四)小安(福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溜呗出行),考核得分为37.9,授予“红牌”。
(五)菠萝共享自行车有限公司(菠萝电单车),考核得分为62.1,授予“黄牌”。
(六)迹遇共享自行车(平潭)有限公司(爱云动),考核得分为69.6,授予“黄牌”。
二、根据2023-2024年度考核结果,并最大限度地考虑现有市场格局、经营企业运维水平等因素,共享电瓶车经营企业投放车辆动态调节方案如下:
(一)平潭综合实验区德古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哈啰出行)备案数量为6024辆,根据《平潭综合实验区共享电瓶车管理暂行办法》(岚综管规〔2022〕14号)及2023-2024年度两次考核结果(一次“黄牌”、一次“红牌”),调减现有投放量的40%,在平潭综合实验区最大投放车辆规模为3615辆。
(二)晴天出行(平潭)有限公司(青桔单车)备案数量为6382辆,根据《平潭综合实验区共享电瓶车管理暂行办法》(岚综管规〔2022〕14号)及2023-2024年度两次考核结果(一次“黄牌”、一次“红牌”),调减现有投放量的40%,在平潭综合实验区最大投放车辆规模为3830辆。
(三)平潭综合实验区骏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美团单车)备案数量为3856辆,根据《平潭综合实验区共享电瓶车管理暂行办法》(岚综管规〔2022〕14号)及2023-2024年度两次考核结果(一次“黄牌”、一次“红牌”),调减现有投放量的40%,在平潭综合实验区最大投放车辆规模为2314辆。
(四)小安(福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溜呗出行)备案数量为1440辆,根据《平潭综合实验区共享电瓶车管理暂行办法》(岚综管规〔2022〕14号)及2023-2024年度两次考核结果(一次“黄牌”、一次“红牌”),调减现有投放量的40%,在平潭综合实验区最大投放车辆规模为864辆。
(五)菠萝共享自行车有限公司(菠萝电单车)备案数量为1701辆,根据《平潭综合实验区共享电瓶车管理暂行办法》(岚综管规〔2022〕14号)及2023-2024年度两次考核结果(一次“红牌”、一次“黄牌”),调减现有投放量的40%,在平潭综合实验区最大投放车辆规模为1021辆。
(六)迹遇共享自行车(平潭)有限公司(爱云动)备案数量为945辆,根据《平潭综合实验区共享电瓶车管理暂行办法》(岚综管规〔2022〕14号)及2023-2024年度两次考核结果(两次“黄牌”),调减现有投放量的20%,在平潭综合实验区最大投放车辆规模为756辆。
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经营企业请对照上述动态调节方案,于本《通报》发布之日起15日内按规定程序完成对超量投放车辆的清理回收工作,并提交完成情况报告至交通建设局。
抄送:海坛片区管理局、金井片区管理局、君山片区管理局、苏平片区管理局、党工委宣传影视部、区公安局、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区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消防救援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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