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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水弹性城市建设设计规范pdf

来源 :江南游戏app 时间 :2025-09-12 06:59:58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具有“渗、滞、蓄、净、用、排”功能的绿色雨水设施、市政排水设施、城市水体设施等的统称。

  注:绿色屋顶、透水路面、植草沟、下凹式绿地、生物滞留设施、滞留塘、调节塘、雨水湿地等技术措施。

  能够在暴雨产生积水时发挥调蓄功能的城市绿地、下沉式广场、室外体育场、景观水体等设施。

  4.1.1水弹性城市建设应遵守规划引领、生态优先、安全为重、因地制宜和统筹建设的原则,做到安全

  4.1.2海绵城市建设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省、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4.1.3水弹性城市设施应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4.1.4水弹性城市建设应按照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的理念,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因地制宜

  利用蓝色、绿色和灰色设施,综合采用“渗、滞、蓄、净、用、排”等技术措施,达到水弹性城市建设目

  4.1.5海绵城市建设设计宜考虑地块功能要求、下垫面类型、土壤渗透性、地下水位、地形坡度

  和空间条件等建设条件,按照目标和指标,坚持绿色优先、蓝绿灰结合原则,合理设计雨水径流排放路

  径。统筹考虑项目可行性和综合效益,制定经济合理的方案,减少运行成本和难度。

  4.1.6水弹性城市建设项目应落实水弹性城市建设专项规划及相关规划的要求,并应根据建设特点开展海

  4.1.7水弹性城市建设设计中,规划、排水、建筑、道路、风景园林、水利和环境等专业应相互配合、

  4.1.8当降雨小于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对应设计降雨时,新建项目和设有水弹性城市设施的改建、扩建项

  4.1.9污染程度较高的初期雨水径流在进入绿地前,应采取沉淀或弃流等预处理措施。

  4.1.10水弹性城市设施不应对建筑、道路、绿地的安全和功能造成影响;滞留塘、调节塘、雨水湿地、

  多功能调蓄设施等大型水弹性城市设施周围应设置警示标识和防护设施,警示牌和防护栏等设施的位置应

  4.1.11水弹性城市建设项目可根据运行维护、效果评估、应急管理等需求合理设置监测设施,并应满足

  ——涉及排水防涝安全的重要水弹性城市设施进出水口安装监测设备,且接入水弹性城市智慧管理平

  ——低洼地、下穿立交道路、行泄通道、地下空间等易涝区域设置在线水位监测和视频监控等装

  4.1.12对纳入《芜湖市海绵城市建设豁免清单》的项目,由建筑设计企业根据项目特点,因地制宜落实海

  4.2.1水弹性城市建设目标应包括增强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改善水环境、涵养水资源、修复城市水生态

  ——建筑与小区优先利用绿地空间进行雨水就地消纳、利用,在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降雨量发生

  的情况下,建筑底层不发生进水,有效控制建筑与小区外排雨水的峰值流量和污染物总量;

  ——城市道路第一先考虑利用道路红线内外绿地空间进行雨水的就地消纳,采用蓝绿灰融合措施排

  除道路范围内的雨水,不出现积水点。可根据条件设置为排涝除险行泄通道,将道路雨水就

  ——绿地在消纳自身径流的同时统筹考虑周边雨水消纳,无法消纳周边雨水的绿地有合理性论证。

  4.2.2水弹性城市建设指标应包括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径

  流峰值控制、年径流污染控制率、地表水环境品质衡量准则、非常规水资源利用率等指标。

  4.2.3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应根据国土空间规划、排水防涝规划、区域类型、积水影响程度等因素,

  注1:无为市、南陵县内涝防治重现期标准按市县的国土空间规划和排水防涝规划确定。

  4.2.4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标准应满足国土空间规划、排水防涝规划要求,并应不低于表2的规定。

  注1:无为市、南陵县内涝防治重现期标准按市县的国土空间规划和排水防涝规划确定。

  注2:中心城区下穿立交道路的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按表2中“中心城区地下通道和下沉式广场等”的规定执行,非

  中心城区下穿立交道路的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不小于10年,高架道路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不小于5年。

  4.2.5不同用地类别项目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指标,应根据水弹性城市建设专项规划,现状和开发强

  注2:老旧小区改造类项目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指标根据现场真实的情况,经专家论证后,确定指标要求。

  4.2.6当降雨量小于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所对应设计降雨量时,不应向市政雨水管渠排放未经控制的雨

  水。当地区整体改、扩建时,对于相同的设计重现期,改、扩建后的径流峰值流量不允许超出原有径流峰

  4.2.7年径流污染控制率指标应根据用地类别、流域水环境质量、径流污染特征等因素确定,应满足

  注2:老旧小区改造类项目年径流污染控制率指标根据现场真实的情况,经专家论证后,确定指标要求。

  4.2.8地表水环境品质衡量准则应根据重要外江外河水体质量情况、本底条件、开发建设需求和地表水环境功

  能区划等因素合理确定,治理后水体水质不宜低于现状水质,不应低于地表Ⅴ类水标准;未明确水环境

  质量标准的地表水体应根据流域内水质要求和城市规划确定的水体用途合理确定治理后的水质目标。

  4.2.9非常规水资源利用最重要的包含雨水和再生水利用,大多数都用在绿化浇灌、道路冲洗、河道补水等,

  应根据场地条件、经济情况、运维管理上的水准和实际的需求等确定非常规水资源利用率。

  5.1.1依据GB50137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城市建设项目特征和分类,水弹性城市建设项目宜分为建筑与小

  ——建筑与小区类项目包括居住、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商业服务业和公用设施项目,工业

  ——城市道路类项目包括城市和居住区道路、对外交通场站用地、公共交通场站用地、社会停车

  5.1.2海绵城市设施布局和规模应遵循分散为主、集中为辅的形式合理地布局与组合应用,并符合下列

  ——应利用现有河湖、湿地、洼地、坑塘、沟渠、绿地和广场等的调蓄作用,并明确设计标高及

  ——应根据场地分析结果,结合水弹性城市建设的目标和指标,因地制宜地选择海绵技术措施,并

  确定设施规模和具置,汇水分区的雨水径流量宜与水弹性城市设施的规模相匹配;

  ——设施布局应与综合管线、地下空间、景观绿化和建筑相协调,明确各个设施的汇水范围、控

  制径流量和径流组织路径,确保径流雨水能汇入海绵城市设施,并满足目标和指标要求;

  ——海绵城市设施布局避免对其周边建(构)筑物、道路、卫生环境、居民等产生不利影响,并

  ——污染严重的工业区、加油站、传染病医院和水源保护地等特殊区域,不采用渗透设施,如需

  5.1.3平面布局应通过竖向优化,合理组织雨水的汇流、调蓄、处理、利用和排放,并应符合下列规

  ——场地内原有河湖、湿地、坑塘和沟渠在满足建设要求的基础上,予以保留和利用;

  ——控制场地内不透水下垫面比例,将来自不透水下垫面的雨水径流引入海绵城市设施;

  ——不破坏场地与周边原有水体的竖向关系,维持原有水文特征,保护区域生态环境和排水防涝

  ——当汇流距离较远或竖向没办法保证有效汇流时,宜通过植草沟、线性排水沟、雨水明沟等使雨

  ——宜考虑竖向标高和雨水径流组织路径,以及雨水管渠、水系和水弹性城市设施的布局,合

  5.1.6项目应对各汇水分区控制指标进行计算校核,建设用地规模超过10ha的项目,应采用模型对

  5.2.1设计计算应包括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及达标校核计算、年径流污染控制率、雨水管网设计流量、

  5.2.2项目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应由各设施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按设施汇水面积加权平均后得到。对

  =10ℎ······································································(1)

  =············································································(2)

  h——设计降雨量,可按照附录A根据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要求选取,单位为毫米(mm);

  =······································································(3)

  海绵城市设施对径流污染物的控制率应以实测数据为准,缺乏资料时,可按照表5的规定。

  注2:转输型植草沟的径流污染去除率取低值,转输兼入渗型植草沟的径流污染去除率取高值。

  5.2.4在雨水设计流量计算中需要流量过程线的项目,可采用模型进行计算(有关基本信息参数见附录C);

  =···········································································(4)

  5.2.5雨水利用量为雨水收集并用于道路浇洒、绿化浇灌、市政杂用、工农业生产、冷却、景观补水

  ——新建建筑与小区设施以雨水径流总量、径流污染和径流峰值控制为主要目标;

  ——现有建筑与小区项目,近期不足以满足设计目标要求的,首先解决雨污混接和内涝积水等问题,

  5.3.2老旧小区改造应明确现状内涝积水点、雨污混接、排水不畅和管道破损等情况,解决内涝积水、

  5.3.3历史背景和文化街区应以保护文物和历史风貌为前提,优先保护利用古街区的古排水方式,解决内涝

  5.3.4成片开发区和城市更新片区应进行片区水弹性城市系统化方案设计,合理确定水弹性城市建设指标

  5.3.5建筑与小区项目可采用绿色屋顶、透水路面、植草沟、生物滞留设施、调蓄池等水弹性城市设施,

  ——居住、公建、商服项目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和广场庭院等符合透水要求的区域采用透水路面。

  ——工业和物流仓储用地等有污染区域的雨水,应进行预处理后进入水弹性城市设施或水体;

  ——公用设施用地中的雨水宜以径流污染控制为主,兼顾收集回用,经处理后可用于绿化灌溉或

  ——沿河建筑小区优先和沿河绿化带统筹设计,并设置超标雨水行泄通道排除涝水。

  ——下沉庭院的雨水设计重现期不小于50年一遇,并校核下游管网的接纳能力,当不能满足设计

  ——塑料蓄水模块设置应满足承载力要求,进行结构荷载计算,并不设于地下室或地下车库内,

  ——海绵城市设施的选择与布置应结合地下空间顶板覆土厚度和范围,并符合下列规定:

  •地下空间顶板覆土厚度1200mm的,生物滞留设施等结构层厚度、调蓄深度、超高深度可

  5.3.9小区内的景观水体应设溢流口,有雨水调蓄功能。超出原有设计标准的雨水可溢流至市政雨水系统,

  5.4.1城市道路水弹性城市建设设计目标应以削减道路地表径流、控制面源污染和排水能力达标为主,

  5.4.2城市道路可采用透水路面、下凹式绿地、植草沟、生物滞留设施等水弹性城市设施,并符合下列

  ——具备透水地质条件的新建、改建和扩建人行道、专用非机动车道、步行街宜采用透水路面;

  ——道路纵坡大于4%时,分隔带内不宜采用植草沟、下凹式绿地等海绵城市设施,选用时设置为

  ——高架道路下绿化带宜设置生物滞留设施、延时调节装置或雨水回用设施,经雨水回用设施处

  ——城区内已建下穿式立交、低洼地等严重积水点的改造,应充分的利用周边现有绿地空间,建设

  5.4.3城市道路项目应结合红线内外绿地空间、道路纵坡和标准断面、雨水管渠位置等,充分利用现

  ——城市道路排水宜采用生态排水的方式,径流雨水应经截污等预处理后汇入水弹性城市设施;

  ——城市道路海绵改造设计应充分分析道路下垫面、现有排水系统建设运行现状,因地制宜地选

  ——生物滞留设施、下凹式绿地等水弹性城市设施应建设有效的溢流排放设施,并应与排水管渠和

  ——应采取防渗措施防止雨水径流下渗破坏车行道和人行道路面、路基的强度和稳定性;

  ——城市道路水弹性城市设施应与其他附属设施协调,不应影响地下管线城市道路的竖向设计应有利于道路地表径流控制,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当城市道路中出现凹点时,校核其设计排水能力和排水出路,必要时通过周边绿地或改变竖

  ——绿地设计标高宜低于人行道,宜结合周边地块设置植草沟和生物滞留设施等,控制径流污染;

  ——当现状公共绿地设计标高高于人行道时,可在绿地下设置调蓄池、延时调节装置等,控制人

  5.4.7城市道路濒临河道时,路面径流宜优先通过地表排水方式等就近排入河道,并宜在道路与河道

  之间设置植被缓冲带、生态护岸等海绵城市设施,控制径流量、径流污染和径流峰值。

  5.4.8当中央分隔带宽度大于2m,且道路有坡向中央分隔带时,宜设置生物滞留设施等,分隔带内

  ——设置生物滞留设施的机非绿化分隔带宽度一般不宜小于2m,内部设置溢流口;

  ——生物滞留设施宜分段设置,设施宽度应根据绿化分隔带宽度确定,每段长度应根据服务道路

  ——道路立缘石应设置开口或间断布置,以满足雨水通过立缘石流入绿化带的要求。立缘石尺寸、

  形状或间断布置的距离应根据汇水量计算确定,立缘石开口或间断布置处应采取消能、净化

  ——采用局部下凹形式,并宜在下凹部分设置生物滞留设施等,处理经雨落水管收集的高架道路

  ——应选取排水系统下游的道路,避开城市交通主干道、人口密集区和会造成严重后果的道路;

  ——行泄通道上的雨水应就近排入水体、管渠或调蓄设施,设计积水时间不大于12h,并应根据

  ——当道路表面积水超过路缘石,延伸至道路两侧的人行道、绿地、建筑物或围墙时,过流能力

  5.4.12纵坡大于1%的路段宜在道路绿化分隔带内的生物滞留设施内设置挡水堰/台坎等设施,防止

  5.4.13城市道路若无条件设计生物滞留设施等,雨水仍通过路面雨水口排放,路面雨水口可采用截污

  5.4.14立交道路应采用高水高排、低水低排的排水系统,并应采取设置驼峰、横截沟等措施封闭汇水

  范围,避免客水汇入。下穿立交道路应按GB50014的规定设置警示标识;位于内涝风险大的地区时,

  应设置积水自动监测、报警装置和隔离措施,并宜设置车道信号灯,避免在暴雨或极端天气条件下行人

  ——城市绿地和广场消纳周边地块或道路的雨水径流,并明确需消纳雨水径流的汇水范围、水量,

  ——当绿地建设地下空间时,满足绿地建设的总体要求,覆土厚度应根据植物种植要求确定,且

  5.5.3绿地竖向设计应有利于雨水转输、收集和调蓄。场地设计应结合汇水区划分,利用地形组织雨

  水自然汇集、调蓄利用和安全排放,溢流设施宜设置在汇水区下游或高程低点,应控制关键点标高保障

  ——以平面布局和高程控制为依据,营造有利于雨水径流就地消纳的地形,使雨水径流有组织排

  ——最大限度地保持利用现有场地内的水体和地形等自然条件收集、调蓄雨水径流;

  ——保持地形稳定性、安全性,并做好坡面雨水径流的引导转输。不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深挖

  5.5.4城市绿地可采用生物滞留设施、植草沟、下凹式绿地、透水路面、滞留塘、人工湿地和植被缓

  ——与周边地面高程、排水管渠相衔接,使雨水尽可能通过重力流入或排出设施;

  ——与绿地地形、土壤性质和植物等要素统筹设计,在满足雨水径流控制要求的同时,营造连续

  ——雨水塘、雨水湿地等水弹性城市设施,对进出水通道、调蓄空间、土壤介质、溢流口、导排层

  等进行设计,并保证暴雨时雨水可通过溢流口与排水管渠和排涝除险设施相衔接。

  ——与道路、广场、水体交接的绿地,选择根系发达的植物种类,并满足植被覆盖率;

  5.5.6广场和周边区域的雨水径流宜通过有组织的汇流和转输,经截污等处理后,根据场地四周条件,

  5.5.7广场中的水弹性城市设施,可包括透水路面、雨水调蓄设施、植草沟、生物滞留设施和下沉式调

  ——应通过竖向设计使硬化铺装坡向其绿化空间,并宜设置植草沟、生物滞留设施等设施,消纳

  ——位于城市易涝点的广场,在满足自身功能的前提下,宜采取蓝绿灰相结合的方式,合理计算

  ——具有雨水调蓄功能的下沉式广场,应设置安全警示标识。不具备直排条件的,应设置限时排

  5.6.1新建片区应采用分流制,已雨污分流的地区应确保雨污分流彻底。合流制区域难以分流的应设

  5.6.2雨水系统应包括源头减排、排水管渠和排涝除险等工程性措施和应急管理非工程性措施,以实

  5.6.3排水管渠设计流量应根据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确定,易受河水顶托的排水管渠出水口需采用避

  5.6.4排涝除险设施的设计水量应根据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和对应的最大允许退水时间确定,内涝防

  5.6.5源头减排设施、排水管渠设施和排涝除险设施应作为整体系统校核,满足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

  5.6.6雨水系统应与防洪设施衔接,保证受纳水体在设计洪水过境最不利条件下,仍能满足城市内涝

  5.6.7雨水系统模块设计应采取工程性和非工程性措施相结合的方式来增强城市应对超标降雨的韧性,灾

  5.6.8雨水系统的智慧化控制宜根据排水管渠、排涝除险设施的平面和竖向特征,在关键节点处设置

  5.7.1城市水体应以区域内自然生态本底为基础,通过截污、拓宽疏浚、水系连通、径流污染治理、

  岸线生态修复、水体净化等措施,提升城市的调蓄能力、水环境质量、生物多样性等,并应满足GB/T50805、

  5.7.2城市水体应合理确定基本生态水位、正常水位、汛限水位、堤顶高程等特征水位,在枯水期应

  保证城市水体的基本生态水量。发挥调蓄功能的城市水体应明确调蓄水位,汛前需提前降水位的城市水

  体应明确预降水位;汛期应保障标准内洪涝水的安全排泄,并应与排水管渠、排涝除险设施和上下游水

  5.7.3城市水体布置应充分的利用天然水体,注重自然蜿蜒的平面形态,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

  等关系,在管控范围线内合理设置滞留塘、湿地、植被缓冲带、生态护岸等水弹性城市设施,并与雨水出

  5.7.4城市水体生态修复应结合自然修复和生态工程,营造水生动植物多样化的生境。

  5.7.5城市水体净化可采取曝气增氧、雨水湿地、生态浮床、生物接触氧化等措施,并应充分论证对

  6.1.1水弹性城市设施包括绿色雨水设施、市政排水设施、城市水体设施和其他设施。

  6.1.2设计参数应根据汇水区特点、水文地质条件及设施的构造和材料等合理确定,有条件时应通过

  6.2.1.1绿色屋顶宜包括种植层、排(蓄)水层、防护层、防水层、找坡(找平)层和绝热层等,其

  ——现有建筑屋顶改造为绿色屋顶时,应对原结构可以进行鉴定,并应以结构鉴别判定报告为设计依据,

  6.2.1.4绿色屋顶的排(蓄)水层应结合找坡泛水和排水沟分区设置,可采用成品排(蓄)水板、级

  配碎石、卵石、陶粒等,并应具备通气、排水、储水、抗压强度大、耐久性好等性质。

  ——满足一级防水等级设置防护要求,防水设防不少于两层,上层为耐根穿刺防水材料,两层防水层

  ——耐根穿刺性能的防水材料具备耐霉菌腐蚀功能,改性沥青类耐根穿刺防水材料含有化学阻根

  ——改建项目检查屋面防水层性能,当现有防水层仍具有防水能力时,在其上增加一层耐根穿刺

  6.2.1.6当屋面坡度大于20%时,其保温隔热层、防水层、蓄排水层、种植土层应采取防滑措施。屋

  6.2.1.7绿色屋顶结构内的空隙容积不应计入总调蓄容积,其径流系数应根据覆土厚度、种植土类型

  ——应核减绿色屋顶中园路、座椅、机房、太阳能、光伏等非绿化面积对应的调蓄容积。

  ——可采用复合型花园式绿色屋顶,选择易存活、耐干旱、耐低温又耐高温、抗风性强、生长慢

  6.2.2.1透水路面宜优先采用结构型透水路面,包括面层、透水找平层或结构层、透水基层、透水垫

  6.2.2.2透水路面应根据地质条件和路面用途等因素选择透水面层材料,并符合下列规定:

  ——透水混凝土路面宜用于人行道、步行街、广场和停车场等轻型荷载道路,并应符合CJJ/T135

  ——透水砖地面宜用于人行道、步行街、广场等,并应符合GB/T25993、CJJ/T188等有关规定;

  ——缝隙式透水路面、结构性透水路面宜用于人行道、步行街、广场和停车场等,嵌草砖宜用于

  ——厚度根据地下水水位、抗冻等级确定,不小于150mm,有效孔隙率大于20%;

  6.2.2.6透水砖接缝宜采用级配填缝砂,且含泥量不应大于1%(按质量计),接缝用砂级配应符合表

  6.2.2.8透水路面结构内的空隙容积不应计入总调蓄容积,其径流系数取值应根据铺装形式经试验确

  6.2.2.9透水路面的透水水泥混凝土的性能应符合表7规定,透水砖的抗住压力的强度应符合表8的规定,

  抗冻性25次冻融循环后外观品质符合表8的规定,且抗住压力的强度损失率≤20.0%

  6.2.3.1植草沟宜分布在道路、广场的周边。应结合生物滞留设施布局分散布置,且不宜过长。

  ——坡度应满足排水量要求,边坡坡度不宜大于1:3。纵向坡度宜为0.3%~4%,且当植草沟坡度

  ——种植土厚度宜为100mm~250mm,蓄水层厚度宜为50mm~300mm。

  6.2.3.6传输型植草沟应选择满铺草坪;滞蓄型植草沟应选择耐水湿、耐涝、耐旱等生长习性的植物。

  6.2.4.1下凹式绿地宜用在建筑、广场、停车场、非机动车道或径流污染负荷小的机动车道周边绿地。

  ——下凹深度应根据汇水区的产流量或调蓄需求,计算后确定,宜为100mm~200mm;

  ——应在绿地低洼处设置溢流式雨水口,雨水口间距根据汇水面积计算确定;溢流口顶标高根据

  海绵城市设施的调蓄容积需求经计算确定,一般应高于绿地50mm~150mm,但不得高于周边

  6.2.5.1生物滞留设施宜用在建筑、绿地、广场、机动车道或工业生产厂房等周边绿地。

  ——宜包括素土层、砾石层、透水土工布、种植土、蓄水层,径流污染较重的地区可根据需要在

  ——砾石层厚度宜为200mm~300mm,可适当加深,孔隙率不宜小于30%;

  ——地下室顶板或地下水位高等地区,宜在砾石层中设置排水管,排入下游排水管渠或受纳水体;

  ——种植土厚度应根据植物类型确定,当种植草本植物时不宜低于250mm,种植灌木时不低于500

  ——蓄水层深度应根据径流控制目标确定,深度宜为200mm~300mm,不应超过400mm,并应设

  ——设施溢流口应与下游排水管渠衔接,其高度和过水断面应根据径流控制要求的汇水区高度和

  6.2.5.3生物滞留设施调蓄容积应根据溢流水位和设计断面形式计算确定。

  6.2.6.1滞留塘宜在用地条件许可的前提下设置,可结合绿地、开放空间等设计为多功能调蓄设施。

  ——具有径流峰值控制功能的滞留塘应包括调节容积,设计排空时间为24h~48h;

  ——应设置前置塘对雨水径流做处理,前置塘设计按本文件6.2.6.4的规定执行;

  ——调节区的深度宜为0.6m~3m,可种植水生植物,塘底设计成可渗透时,塘底部渗透面距离

  季节性最高地下水位或岩石层不应小于1m,距离建筑物基础不应小于3m(水平距离);

  6.2.7.4滞涝池作为调节塘的一种,宜用于城市公园、广场等开放空间,应包括进水口、前池、小流

  ——进水口一般来说包括管道进水口和地表进水口,设计标准应分别为3年~10年一遇和30年~100

  ——进水应流入前池,漫过前池堰顶水平扩散至调蓄空间,可在前池内增设消能墙;

  ——小流槽具有转输高频率、污染较严重径流的作用,转输能力应为100年一遇,入流峰值流量

  ——调蓄空间应分为底部、中间层、超高层,底部调蓄水量宜在6h~24h内排空,100年一遇调

  6.2.8.1雨水湿地宜用于具有空间条件的绿地、河湖水体的滨水空间等区域。

  6.2.8.2表流湿地宜包括进水口、前置塘、沼泽区、护岸和缓冲带、出水塘、出水和溢流设施、植物

  ——常水位应保证在30d干旱期内不会干涸,35%及以上的面积水深宜小于150mm,65%及以上的

  ——单池长度宜为20m~50m,单池长宽比宜为3:1~5:1,水深宜为0.3m~0.6m,底坡宜为0.1%~

  6.2.8.4表流湿地应设置深水通道,在常水位下的水深不宜小于1.2m,沿水流长度不宜小于其进、

  出水口直线表流湿地出水口应设出水塘,出水塘的有效水深宜为1.2m~1.8m。

  6.2.8.7表流湿地外宜设缓冲带,缓冲带应进行景观设计,并采取保护现有植物的措施。

  6.2.8.9潜流湿地宜包括配水设施、填料层、集水系统、存水和植物区、溢流设施。

  6.2.8.11潜流湿地地形坡度不宜大于2%,潜流湿地长宽比不宜大于3:1,单个潜流湿地的面积不宜大

  6.2.8.13当潜流湿地底部土壤渗透系数大于1×10-7m/s且高于地下水位时,应设置防渗层。

  ——沿潜流湿地的宽度方向,每3m~5m宜设置一根穿孔管,每根穿孔管应设置清淤立管。

  多功能调蓄设施应结合规划要求和开放空间本身的建设进行设计,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利用城市绿地作为多功能调蓄设施的,设施排空时间不大于绿地中植被的耐淹时间和蚊虫繁

  6.3.1市政排水设施应包括排水管渠、沟渠、雨水调蓄设施、排水泵站和行泄通道等。

  6.3.3宜将雨水口设置在绿色水弹性城市设施内,雨水口的高程、位置和数量应根据现有汇水区地形和

  6.3.4调蓄池的形式应最大限度地考虑周边荷载、建筑及地质条件等因素,其位置、规模、尺寸及与排水管

  6.3.5排水泵站宜设在地势低洼、易汇集区域雨水的低点,且宜靠近受纳水体,服务范围和泵站排出

  口位置应与排水管渠系统模块设计流量相匹配。用地紧张的地区可采用一体化泵站,泵站格栅应便于清理,

  6.3.6可选择地势低洼的道路作为行泄通道,与受纳水体或其它调蓄空间有效衔接,相关设计应符合

  6.3.7排涝泵站的规模、设计和站址选择应与城镇内涝防治系统及相关用地规划相协调,根据需要及

  6.3.8市政雨水调蓄设施应设置液位计和超高液位报警装置,排水泵站应设置流量计,应纳入城市生

  6.4.1城市水体设施应实现雨水调蓄、径流污染削减、生态岸线修复等目标,并应包括河、湖和景观

  水体、植被缓冲带、生态护岸、生态浮床、水生动植物、曝气系统和排涝泵闸等。

  ——坡度宜为2%~6%,宽度不宜小于2m,并根据径流污染削减要求做布置;

  ——植被缓冲带范围内布置的慢行道、游步道、休憩平台等设施宜采用透水路面;

  ——顺应城市河道的自然岸坡断面形态,不宜进行过多的人工干预而改变原有河流岸坡断面形态;

  ——岸坡结构型式应根据岸坡地质条件和土壤性质、边坡坡度、水位和水流流速、环境和景观需

  求等因素确定,并应满足安全稳定和水位变动区堤岸抗冲的要求,保证水域陆域生态系统的

  ——对于受水流、风浪和船行波等作用影响明显和沿岸地面有承载要求的岸坡,在满足承载要求

  ——种类和型式应根据水体污染程度、净化要求、水体规模和使用功能等情况确定,并应满足安

  ——拼装单元宽度不宜大于1.5m;对于宽阔水面,对生态浮床宽度要求较大的场合,可将多拼装

  ——水生植物应根据水深、水质、流速和风浪等真实的情况,遵循乡土植物优先和提高生物多样性

  ——水生植物种植区覆盖比例应经科学论证后确定,对于易蔓延的水生植物品种采取定植等措施

  ——水生植物栽种以植株移栽为主,同一批种植的植物植株应大小均匀,部分沉水植物可通过播

  ——浮游动物的投放应以河道中藻类控制为目标,底栖动物的投放应以河道中藻类和有机碎屑控

  ——水生动物不应投放外来物种,并应根据水体生态情况选用滤食性和碎屑食性为主的鱼类和底

  栖动物,可适当配置肉食性鱼类;种植沉水植物的水体,在ECO尚未稳定前,应控制草

  6.4.7排涝泵闸的设置应保证河湖行洪排涝、航运和引排水等功能不受影响,并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

  6.5.1其他设施应包括屋面雨水立管断接、雨水桶(罐)、初期雨水弃流设施、溢流口、路缘石、渗

  6.5.2屋面雨水立管断接应将屋面雨水拦截到地面水弹性城市设施中,控制径流产生量、减少径流污染,

  ——居住小区和办公建筑采取建筑屋面雨水立管断接,大型公共和商服建筑的屋面雨水经收集、

  ——雨水立管断接处的地表坡度不超过10%,确保断接处地面能使降雨径流远离建筑基础。

  6.5.3雨水桶(罐)的容积应满足调蓄和回用要求,一般由塑料、玻璃钢或金属等材料制造成,适用于

  单体建筑屋面雨水的收集回用,设置时应采取防止误接、误饮、误用的措施,设计时符合下列规定:

  ——雨水桶(罐)设计前最大限度地考虑其与周围环境的协调性,并充分听取周围居民的意愿;

  ——以雨水收集利用为基本功能的雨水桶(罐),宜设置过滤和初期雨水弃流装置;

  ——雨水桶(罐)应设置溢流口和通气设施,并在溢流口和通气口处设防虫措施;

  ——雨水桶(罐)用于种植植物时,宜具备给上层植物补水的自吸功能,有雨水径流调节功能时

  ——屋面雨水的收集宜采用容积式弃流装置,地面雨水的收集可采用小管弃流或弃流池等形式;

  ——初期弃流量应根据雨水回用水质要求、降雨间隔、径流污染特征等因素综合确定。

  ——溢流口的设置在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对应的设计降雨条件下不出现溢流现象,其过流能力保证

  ——溢流口尺寸形式结合周边景观绿化适当设置,避免突兀或不协调,建筑与小区类项目采用微

  ——溢流雨水口的顶标高低于水弹性城市设施汇水范围内地面(含建筑周边散水坡),尤其是硬化

  ——高出路面的路缘石开孔应满足雨水径流的汇流需求,路缘石开口位置应设置在道路雨水汇流

  ——雨水集中汇入口附近应设后期方便运维的沉泥或简易过滤装置,如砾石槽、碎石过滤缓冲带

  ——塑料管的开孔率宜为1%~3%开孔后塑料管的环刚度不应小于4kN/m2,玻璃钢管的环刚度不应

  ——渗排水管应采用透水土工布包覆,土工布搭接宽度不应该少于200mm,标称断裂强度不应小于

  10kN/m,顶破强力不应小于1.8kN,等效孔径不应小于0.07mm,垂直透水系数不应小于0.1

  6.5.8宜根据汇水区产生的径流量、雨水汇流方式、径流污染特性、应用环境和运行维护管理要求等

  ——对径流颗粒污染物的去除率(以SS计)应不低于50%,SS去除率按照下式计算:

  SS=12···········································································(5)

  ——截污过滤装置宜结合雨水口新建及更新改造实施,尺寸长度宜500mm~550mm,宽度宜200

  mm~250mm,高度宜250mm~350mm,过滤箱箱体壁厚宜在4mm~10mm之间,过滤介质厚

  ——过滤箱出水孔开孔率宜在50%~70%之间,开孔位置应根据过滤介质与过滤箱的贴合位置确定。

  6.5.10塑料蓄水模块应符合GB/T40224的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轻型模块适用于地面最大承重不超过10t车辆,中型模块适用于地面最大承重不超过20t

  ——模块表面完整无裂损、光滑平整、无分层、无脱皮、无缺口、无气泡,边沿和端部无毛刺及

  注:透水路面径流系数中,当采用全透水路面且透水底基层内设有疏排水管时,径流系数≥0.30;普通全透水地面

  =3966.630(1+0.529g)·······························································(C.1)

  =1911.979(1+0.880lg)·······························································(C.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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